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完成全省26家废水污染源企业2017年监督性监测工作
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印发的《2017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全面反映污染物排放情况,认真地完成了16个地州市26家有代表性的污染源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工作。
此项工作的特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监测方式要求更加严格。2016年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未按污染源排放标准确定污染物排放情况,而2017年完全按照污染源排放标准确定污染物排放情况。第二,涉及企业范围更广。2016年抽查的企业按照污染源企业总数的一定比例进行抽测,多涉及重金属污染企业及其他部分企业,2017年选取的污染源企业涉及到16个地州市6种不同类型的26家企业。第三,监测项目数量更多,代表性更强。2016年确定的废水污染源监测项目多为部分重金属污染因子及流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少数几个常规监测项目,2017年监测项目则是根据各行业排放标准和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的监测指标来确定,数量较多,污染因子代表性较强。
来源:中国环境报